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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兑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4-07-13 01:54:49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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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兑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


国家计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债券兑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计经委),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
市中心支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逐步完善,企业债券作为一种现代融资工具,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不但为国家经济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也提高了人们的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
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前一时期出现了个别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及时兑付的问题,从而引发了一些经济纠纷,也给社会安定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虽然这些问题在各地政府直接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解决,但企业债券能否到期及时兑付,直接关系到企业债券市场稳步发展和社
会安定。因此,为积极做好企业债券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企业债券到期及时兑付的重要意义。由于我国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时间还较短,人们投资风险的意识还较差,因此,保证企业债券到期及时兑付,对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尤其1999年在我国历史上是具有
特殊意义的一年。新中国成立50周年,全国上下将隆重举行盛大庆典和一系列庆祝活动。我国政府还将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为了确保这些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的大事顺利完成,维护社会稳定更是十分重要。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早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出现企业债券到期
不能及时兑付及相关问题。
二、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是当前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企业债券兑付风险也是一种金融风险。各地计委(计经委)和人民银行分、支行要充分认识企业债券兑付风险的危害性,建立和完善各种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督促、协调企业落实债券偿债
资金的责任,及时化解、消除偿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定期监督检查发债企业偿债计划执行情况,提前督促债券将要到期的企业尽早落实偿债资金。建立企业债券偿债基金的地区,要充分发挥偿债基金的协调、调度作用;没有建立企业债券基金的地区,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情况和反
映问题,争取支持,积极协调,防患于未然。
三、各地计委(计经委)要加强对发债企业的日常监督,要时时提醒发债企业认识到企业债券到期必须及时足额兑付,形成压力,促使发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督促发债企业真正落实偿债资金来源。
四、企业债券承销商,承担着代理企业债券兑付工作,对保证企业债券到期及时足额兑付负有一定责任,应督促企业按照偿债计划认真落实和合理调度偿债资金。对偿债资金不落实的发债企业,承销商要积极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协调工作,落实偿债资金,保证到期债券及时兑付。
五、企业债券担保单位要按照《担保法》和担保协议,承担连带责任,切实履行其担保义务。各地计委(计经委)和人民银行分、支行在审查企业债券发行时,要严格审查担保单位的担保资产质量和担保能力,并监督担保单位的发展状况。一旦企业债券出现暂时兑付困难,担保单位要
真正落实各种担保事宜,拨付偿债资金,保证企业债券到期及时兑付。
六、企业债券涉及千家万户,为维护社会安定,必须保证到期及时兑付。企业债券兑付,必须贯彻谁发债,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负连带责任的原则,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参与企业债券工作的有关机构,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帮助落实垫付资金来源,保证企业债券
到期及时兑付。对个别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好、产品适销对路、确有效益、短期内能够形成偿债能力的发债企业,可按照现行审批程序,向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用所筹资金兑付到期债券。未经国家计委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发新债还旧债,更不得以
此为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非法集资,否则,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七、前一阶段,个别地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以发行债券的名义进行各种形式的乱集资,出现了一些经济和社会问题,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为此,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曾多次下发文件,坚决制止各种社会乱集资行为。各地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企业债券市场以及集资活动的
管理。要积极做好企业债券的宣传工作,让企业和广大投资者认识到企业债券的涵义和有关管理规定,引导企业合法融资、广大投资者合法投资。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批准发行企业债券,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999年3月24日
              试析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问题

            北安市人民法院 王鹤丹、钱丽星

伴随城市的发展,农民工越来越多,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着重分析了现今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及造成这种不良状况的原因,最后提出留守儿童教育成长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层面措施的配合。  这也是最重要的原因。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在外打工,使其家庭教育角色弱化,并且与子女之间联系较少,一些留守儿童因为长期不在父母身边,在心理上与父母产生了一定程度的隔阂,更不愿意主动与父母沟通与交流,而父母由于工作的辛苦,有时也忽略了与孩子的日常交流,使儿童感觉不到家庭的浓浓深情,缺乏基本的心理归属和心理依恋。  有的父母甚至教育意识淡薄、教育观念陈旧,他们以自身的经历认为读书并没有太大用处,甚至不支持子女的读书与学习,没有看到教育对一个人综合素质的影响和长远的作用,以短期利益作为教育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对子女造成了不好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另外,由于在家看护孩子的代养人普遍知识水平较低,也更谈不上有良好的教育观念,可想而知会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一直以来我国的地区差异也较大,表现在教育上,城市教育的高度发展与农村落后的教育现状形成鲜明对比。在这样的教育环境下,也影响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在农村,人们看不到教育带来的直接实惠,对他们来说,教育的投资回报率较低,加之近几年经济危机的影响,就业形势日渐严峻,对孩子持续的教育投资更看不到光明的未来,靠知识改变命运这种观念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所以在现实面前,有些父母不重视子女的读书问题,甚至早早让孩子停学、外出打工或者担负由于成人外出打工而留下的农活。农村的教育氛围较淡薄,同时,农村落后的教育理念、师资水平、教育方式等,也使得农村教育缺乏动力和实效性。  在现今社会,由于贫富差距带来的社会分层越来越明显,本身农民工在城市中已归属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的子女仍然没有摆脱这一身份,在所有的青少年中依然被视为弱势群体。他们在享受教育资源方面同样处于弱势地位。在城市中,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农村家庭中,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问题依然很严峻。一方面,他们缺少父母的关爱与呵护,心理上较为自卑,一般性格较内向;另一方面,由于在学校中,他们自身的表现与优秀的学生比差距较大,老师的关注度较低,甚至被归于“问题学生”一类,极容易被孤立。其实这些“问题学生”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缺少关爱,缺少一定程度的沟通和引导,最终产生了逆反或抵触的心理。    同伴交往主要是指同龄人或心理发展水平相当的个体在交往过程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人际关系。良好的同伴关系可以使儿童少受或免受成人世界的侵害,促进儿童社会认知、社会情感、社会行为和社会技能的发展。他们因为缺少父母的及时帮助和指导,在同伴交往方面存在障碍,主要表现在如下:  一、缺乏安全感,不敢或者不想交往,留守儿童因为缺乏安全感,经常有意识地与周围的人保持距离,把自己封闭起来,避免与社会接触,这是留守儿童非社会性行为的表现。留守儿童因为失去父母的庇护和指导,恐惧交往的行为尤其突出。这样不但会妨碍他们幼儿期的生活,也会影响他们成年之后的社会交往。  二、交往范围狭窄,只结交境遇相仿的同伴,有的留守儿童只愿意跟同为留守儿童的同伴交往,尤其喜欢跟比自己年龄大的孩子交往。留守儿童为了获得他人的理解和认同,愿意与其他留守儿童结成同伴,他们有共同的话题,容易抱成一团,关系亲密。因为对权威同伴的依赖,留守儿童有可能模仿大龄同伴的不良行为,以至于影响自身的发展。  三、情感缺失,容易对富裕家庭的非留守儿童产生排斥心理,留守儿童往往缺少父母的关怀,家庭条件相对较差,很难从父母以外的监护人那里得到渴望的幸福,因此容易产生对幸福儿童的忌妒情绪,甚至表现出攻击性行为。有的留守儿童对富裕家庭的非留守儿童存在排斥心理。  四、不善于调节情绪,有时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有的留守儿童存在具有一定伤害性的攻击行为。因为缺少父母的关怀,留守幼儿的需要无法得到及时满足,父母以外的监护人没有对留守儿童的需要进行及时反馈,所以留守儿童往往缺少高质量的亲子关系,容易进行过度自我保护,对外界刺激反应强烈,以至于表现出攻击性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印发“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的通知

卫生检疫总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总所印发“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的通知

     (卫检总监字〔1989〕59号 1989年4月3日)  

各卫生检疫所:

  为加强对进口废旧物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了《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施《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

  为严格控制废旧物品的入境,根据卫生部《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进口的废旧物品加强卫生检疫管理,特做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

  二、进口废旧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持有关进口废旧物品的资料到入境口岸的卫生检疫机关申请办理一年内有效的批件。

  三、进口废旧物品的单位申请卫生检疫机关到废旧物品的来源地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和流行病学监测,卫生检疫机关可前往,根据调查监测结果,决定可否进口。

  四、《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管理范围以外的废旧物品需要进口时,进口废旧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关部门的批件及有关资料(合同书、废旧物品的来源地、种类等),根据《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五条要求,由卫生检疫机关审核并报卫生检疫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准办理进口手续。

  五、对交通工具运载的散装废旧物品,卫生检疫机关必须在其入境时实施卫生处理。

  六、封闭容器内装载的废旧物品,应在最先到达口岸的卫生检疫机关指定的地点实施卫生处理。如果废旧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申请在其他地方实施卫生处理,需经该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同意。卫生检疫机关可根据情况派人前往或通知就近的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

  七、卫生检疫机关对做饲料用的废旧原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卫生处理。

  八、卫生检疫机关对个人携带的废旧物品,可根据其卫生状况实施卫生处理。

  九、进口废旧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货主必须在货物到港之日起,七日之内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如实申报卫生检疫。对逾期不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十、对进口废旧物品实施卫生检查、卫生处理以及签发卫生证书的收费,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62号文“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监测、卫生检验、体检等都要收取一定的劳务费和成本费”的规定和国家物价总局(1987)价涉字592号文件《国务院有关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卫生检疫机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物价部门共同磋商制定。

  附件:1.进口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暂定标准

     2.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依据

     3.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申报单

     4.进口废旧物品卫生证书

     5.临时移运许可证

附件1: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暂定标准

──┬──┬────────┬─────────┬───────────

类别│序号│  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 │1 │旧家具     │3 ̄5元/件   │1.第6项指电视机、冰

  │2 │旧床上用品   │2 ̄5元/件   │箱、录音机、电风扇、空

  │3 │旧地毯     │2元/平方米   │调机等。

  │4 │旧玩具     │         │2.个人携带自用的1 ̄

  │5 │旧茶餐具    │2 ̄5元/套   │7项废旧物品5件(套、

  │6 │旧电器     │5 ̄10元/件  │辆、平方米)以下者,按

  │7 │旧自行车、轮椅 │3元/辆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

  │  │推车      │         │》第10项第7款标准收

  │8 │旧摩托车    │10 ̄15元/辆 │费。

──┼──┼────────┼─────────┼───────────

二 │9 │旧汽车     │小车20元/辆  │《国境卫生检疫收费

  │  │        │大车40元/辆  │标准》

  │10│垃圾      │50元/立方米  │

──┼──┼────────┼─────────┼───────────

三 │11│旧轮胎     │2元/条     │同上

──┼──┼────────┼─────────┼───────────

四 │12│废旧橡胶、塑料 │30元/吨    │同上

  │13│废五金     │5 ̄10元/吨  │

  │14│旧布碎     │30元/吨    │

  │15│动物皮     │干:30元/吨  │

  │  │        │湿:15元/吨  │

  │16│动物毛、人发  │30元/吨    │

  │17│动物骨     │10元/吨    │

──┼──┼────────┼─────────┼───────────

五 │18│废旧木料    │5元/立方米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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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19│废纸、废旧棉絮 │2 ̄5元/吨   │同上

──┼──┼────────┼─────────┼───────────

  │20│酒糟      │5元/吨     │

七 │21│粪便      │5元/吨     │同上

──┼──┼────────┼─────────┼───────────

八 │22│签证费     │5 ̄20元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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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23│外出卫生处理劳务│1人30元、2人 │同上

  │  │费       │50元      │

──┴──┴────────┴─────────┴───────────

附件2:

            废旧物品卫生处理收费依据

  卫生处理药品种类及价格:

  1.过氧乙酸(纯)      80元/公斤     0.08元/克

  2.环氧乙烷(纯)     200元/公斤     0.20元/克

  3.溴氰菊酯        240元/公斤     0.24元/克

  4.二氯苯醚菊酯      400元/公斤     0.40元/克

  5.氨菊酯         500元/公斤     0.50元/克

  6.溴甲烷          25元/公斤     0.025/克

  7.敌敌畏          20元/公斤     0.02元/克

  一、旧家具、旧床上用品、旧地毯、旧玩具、旧茶餐具、旧电器、旧摩托车、

旧自行车的卫生处理费用(以件、套、平方米、辆为单位计算药量)。     

  过氧乙酸    5g/件、平方米、辆、套       0.40元

  二氯苯醚菊酯   3g/件、平方米、辆、套      1.20元

  其他药物                       0.20元

  器械折旧                       0.20元

  人工                         1.00元

  合计(以二氯苯醚菊酯为准)              2.60元

  二、旧轮胎的卫生处理费用(以大小轮胎平均15条为1立方米计算药量)。

  1.蒸熏:

溴甲烷     75g/立方米 (5g/条)       1.88元

环氧乙烷    750g/立方米 (50g/条)   150.00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0.50元

人工                           2.00元

合计(以环氧乙烷为准)             152.5元/立方米

  2.喷杀:

过氧乙酸          3g/条          0.24元

二氯苯醚菊酯        3g/条          1.20元

其他药物                        0.10元

器械折旧                        0.10元

人工                          1.00元

合计(以二氯苯醚菊酯为准)               2.40元/条

  三、废旧橡胶、塑料、废旧布碎、动物皮、毛、骨、人发的卫生处理费用

。上述物品以每吨平均3立方米计算。

溴甲烷      50g/立方米×3=150g     3.75元

过氧乙酸     4g/立方米×3=12g       0.96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5.00元

人工                         10.00元

合计(以溴甲烷为准)                 18.75元

  四、废旧木料的卫生处理费用

溴甲烷      50g/立方米            1.25元

溴氰菊酯     20g/立方米            0.80元

过氧乙酸      4g/立方米            0.32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1.00元

人工                          3.00元

合计(以溴甲烷为准)                5.25元/立方米

  五、废纸、废旧棉絮的卫生处理费用,以1立方米1吨计算。

1.溴甲烷         50g/立方米       1.25元

敌敌畏            3g/立方米       0.30元

过氧乙酸           2g/立方米       0.16元

器械折旧                        0.50元

人工                          1.00元

合计(以溴甲烷为准)                  2.75元/吨

2.溴甲烷         50g/立方米       1.25元

环氧乙烷          1000g/立方米   200.00元

器械折旧、密封用品                    5.00元

人工                           5.00元

合计(以环氧乙烷为准)               210.00元/吨

  六、粪便、酒糟的卫生处理费用,以吨计。

敌敌畏            3g/立方米       0.30元

器械折旧                        1.00元

人工                          2.00元

合计                          3.30元/吨

  注:如按《国境卫生检疫收费标准》规定,药费按市场的2倍收取,则上述项

目测算费用将应随之增加。

附件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所进口废旧物品卫生检疫申报单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物品来源_____________ 经途港_______________

接收单位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

入境口岸、日期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_

承运交通工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境前是否实施卫生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申报时请交物品清单一份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人(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证书存根    No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____提单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证日期____________签证人_____________

....................................

          进口废旧物品卫生证书    No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申报人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物品来源_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____

进口日期_____________提单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有关规定,上述物品已经卫生检查

/卫生处理,认为满意,特发此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检疫所

    签发日期__________卫生检疫医师签字__________

附件5:

            临时移运许可证存根  No

申报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进口日期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品同意移运至________接受卫生处理。

    签证日期_________签证人________________

....................................

            临时移运许可证   No

申报单位(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

提单号______________进口日期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品经卫生检查,需经卫生处理方准入境。根据货主要求移地实施,同意

临时移运至______________接受处理。

  请海关凭证准予临时移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卫生检疫所

    签证日期________卫生检疫医师签字___________